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第三幼儿园
关于定点购买班级环创物品、办公物品合作商邀请函
为规范幼儿园教学保障与物资管理工作,保障全园日常办公高效运转、班级环境创设有序实施,持续优化育人环境与办公条件,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第三幼儿园就2026年-2028年班级环创物品、办公物品定点采购合作商事宜,组织公开比选工作,特诚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,携手共建高效、优质的园所物资保障体系。
一、比选项目概况
(一)采购方: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第三幼儿园
(二)采购项目名称: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第三幼儿园定点购买环创物品、办公物品合作商
(三)采购内容:包括但不限于班级环创物品、办公物品的定点供应、及时配送及完善售后服务,具体以比选文件为准。
(四)采购方式:公开比选
(五)合作期限:三年,合同一年一签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。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。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、仓储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,能够保障各类用品及时、保质配送。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5.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。
6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,不允许转包、分包。
7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次比选项目相关的内容(如办公用品销售、装饰材料销售、文教用品销售等,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)。
(三)其他相关要求:具体细节可通过电话咨询,按要求领取比选文件。
三、报名方式
为保证本次比选工作有序进行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前(北京时间),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通过电话报名。(未经报名前来递交文件视为无效)。
四、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
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25日10时00分前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第三幼儿园现场递交响应文件。响应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。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。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。
五、其他
比选过程中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采购失败:
1.供应商不足三家;
2.供应商最后报价控制在项目最高限价内的不足三家;
3.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评比的情形。
六、开标时间:2025年12月25日10点00分
七、中选方式:最低价中选
七、开标地点: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第三幼儿园
八、比选人及联系方式
比选人: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第三幼儿园
地址:成都市温江区幸永路316号
联系人:李婉晨
联系电话:028-64190937
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第三幼儿园
2025年12月19日
第二章 比选须知
一、报价要求
(一)供应商应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,该报价应包括服务费用及相关税金等所有费用,任何情况下不做调整。
(二)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,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。
(三)供应商应确保包干单价数额的一致性及准确性。如大小写不一致,以大写金额为准。
(四)各项报价均以人民币“元”为单位填写金额。
二、比选申请文件要求
(一)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
供应商认真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,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比选申请文件,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。
(二)比选申请文件构成
(1)办公用品、园所环创用品报价清单;
(2)供应商营业执照。
(三)比选申请文件格式
1.供应商应按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其比选申请文件,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比选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。
2.供应商应将比选申请文件按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提供的顺序编排、并应编制目录、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和装订。